《路易14》中(点击就看黑道大哥自力更生)
膛再往下、在他的腰腹积出一个小小的水坑。 他伸出了舌头、舔着玻璃酒瓶的瓶口,馥郁的酒气冲人、但他关了灯,没人看得到红掉的眼睛、和泛红出汗的面颊。 他在想自己见过的那个。 不太清晰。 那天早上没看清,而前一天又…… 他记得触感和温度、甚至软硬和粗细,记得那根沾满黏液的棍子是怎么在自己身体里横冲直撞,也记得他是怎么被它捅得腰酸腿软、头皮发麻。 但他更清楚地记得一些别的。 大片蜜色的皮肤、褐色的刀疤和枪伤缀在肩背上像不小心滴多了的糖凝结成块儿,他记得自己舔过、带着点儿让人晕晕乎乎的味道。 他甚至记得那根脊骨的起伏,在他的身下、随着他的动作起落,他记得对方的黑发在一片狼籍的废墟里掀起的尘埃,汗水是怎么从那人的前额滑落、在身前洇出一小块,但那人看不到,他闭着眼、咬着唇、攥着拳、不肯发出一点声音。 连最柔软的那里都夹得很紧。 但没什么用。 所有的液体都可以润滑,不管是酒精亦或血液。 他记得自己是怎么强硬地掰开那两团手感极好的肌rou群,那处从未暴露在人前的脆弱之地是淡色的、摸上去很软、会紧张地收缩闭合、完全不似它主人一贯的坚硬。 他近乎强硬地把自己挤了进去。 温暖的、不,算得上